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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企业信息

   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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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公司认证: 营业执照未认证
  • 企业性质:
    成立时间:
  • 公司地址: 广东省 佛山市 禅城区 祖庙街道 禅城区祖庙街道百花广场1519
  • 姓名: 刘从美
  • 认证: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

    供应分类

    佛山南海区平洲九江夫妻离婚房产律师

  • 所属行业:生活服务
  • 发布日期:2016-04-08
  • 阅读量:144
  • 价格:1.00 元/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起
  • 产品规格:不限
  • 产品数量:1.00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
  • 包装说明:不限
  • 发货地址:广东佛山禅城区祖庙街道  
  • 关键词:离婚房产纠纷

    佛山南海区平洲九江夫妻离婚房产律师详细内容

    我国婚姻法*18 条规定: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;同时,较高人民*关于适用《*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*十九条规定:婚姻法*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,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按**解释,这样的财产“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”由于我国以前曾有**解释规定夫妻个人的财产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转化为共同财产,所以,很多人到现在还会有这样的意识,但这样的规定现在已经废止。因此无论夫妻共同生活多长时间,婚前个人财产都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。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《较高人民*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、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》,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,离婚时,如果存在下述情况,双方均有权承租:
    (一)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,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;
    (二)婚**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,离婚时,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;
    (三)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,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;
    (四)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;
    (五)婚**方承租的公房,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;
    (六)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;
    (七)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,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,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;
    (八)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,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;
    (九)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。
    广东良好状王夫妻离婚房产律师团队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室。
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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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,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城区祖庙街道百花广场1519,联系人是刘从美。 主要经营24年邹主任律师团13927292033;13929912397; QQ; 微信13959118956 佛山禅城区离婚、房产律师,禅城区债务、刑事辩护律师。。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。 这里价格实惠,这里生活服务齐全,我们的服务有:离婚律师,劳动纠纷,交通律师,合同官司,知识产权,刑事律师!欢迎前来合作!